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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一章 相見恨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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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混混嘴裏這樣說着,心裏還是有些忐忑不安。

  一方面,他覺得昨晚狹路相逢的少年年紀雖小,卻不像是個言而無信之人,所以若無特殊事情耽擱,應該會過來找他。

  另一方面,他又感覺少年與那四名五大三粗的屬下,言談舉止之間透着一股神祕,也許他們擔負着自己無法想象的重要事體。

  若真是如此,少年能不能按時赴約就不好說了。

  在這種忐忑的情緒中,小混混從恆星剛剛升起,一直等到了正午。

  小二問他要不要先簡單喫些東西,他瞪了他一眼道:

  “我朋友一定有什麼事情絆住了手腳,說不得轉眼就要到了,我不管不顧,先自喫飽了肚子,難道到時間讓他一個人喫飯嗎?”

  “可是……萬一他過來太晚或者來不了呢?”小二道。

  他是真心爲小混混考慮。

  他與小混混年紀相仿,身體發育正常,又有完整的家庭,這些都比小混混好得多,但他卻是少數不歧視小混混的人。

  因見小混混常常有明玉幣在手,心底甚至對他有幾分羨慕。

  “哎呀,你別瞎操心了,只管忙你的去,他如果不來,我今天便不喫飯。

  再說,我又不是沒有捱過餓!”

  小混混一邊說話,一邊出門轉悠去了。

  他不願聽小二叨叨,又不敢離開大門附近,便爬上門口的一座小山包,順着山形斜斜躺倒,望着瓦藍瓦藍的天空和雪白雪白的雲彩出神。

  肚子餓得“咕咕”亂叫的時候,他就把褲腰帶狠狠地繫緊一些。

  這是小混混對付飢餓的一貫作法。

  肚子空幾分,褲腰帶便緊幾分,一直這樣下去,最長時間,可以捱上三天三夜。

  恆星西斜,已貼近背後的山樑,小混混索性不去看它,就當他還明晃晃掛在當頭。

  光線漸漸暗了下來,露面最早的星星已經在東方開始眨巴眼睛。

  一直像鷹一樣盯着大門外路面的小混混,感覺那段路正從自己的視線中慢慢消失。

  簡易飯館的羊油燈已經亮起來了。

  突然,小混混站了起來,連滾帶爬飛奔而下。

  他不是看到了什麼,而是用心感覺到了。

  似乎是一股風、似乎是一隻野物,從那條路上一掠而過。

  他瘋了一般奔跑,從兩丈多高的土崖上直接跳下,打個滾再爬起來,弄得滿身塵土,甚至擦傷了肘部和膝蓋。

  但他似乎全然沒有疼痛的感覺。

  終於,在成鍾跑進院門,來到亮燈的房子門前,準備開口打聽的時候,一隻“土球”滾到了他的面前。

  “小混混,是你嗎,爲何弄成這般模樣?”

  成鍾詫異地圓睜雙眼道。

  “嘿嘿,我……我有事,怕大哥來了找不着,跑得……快了些,摔跤啦!”

  小混混含糊不清地解釋道。

  小二已經從飯館裏走出來,熱情地招呼二人進屋。

  “對不起,小混混,怪我有事來遲,害你等我!”

  成鍾望着小混混,滿臉歉意地說。

  他一看這裏便是飯館,再一看小二和小混混的表情,已經明白了個大概。

  他也是低估了從祕道到養馬場的距離,一路狂奔,天黑時才堪堪到達。

  進屋之後,燈光之下,小混混纔看清成鍾跑得滿頭大汗,成鍾也纔看清小混混遍體擦傷,兩個人心中都大爲不忍,淚花在眼眶中打轉。

  小二看看這個,望望那個,眼中滿是疑惑不解。

  只見他迅速進入裏間,端出一個大水盆,盆中是一條麻布毛巾。

  成鍾先過去洗了一把臉,然後拿起溼毛巾,準備爲小混混擦試身體。

  “大哥不可,這……這如何……敢當,我自己來……自己來!”

  小混混慌得神色大變,張口結舌,忙雙手接過毛巾,跑到屋外去了。

  等小混混把自己弄乾淨,來到成鍾對面坐定,飯菜已經端了上來,外帶一陶壺的熱酒和兩隻粗糙的陶杯。

  還擺上了兩份瓷碗和筷子。

  “看來,隱祕部落不少方面都比外面草原部落髮達啊,這麻布毛巾、碗筷、陶瓷製品便是明證。

  若我不來狼域,‘飛龍幫’很快會兼併烏孫部落,拋開生靈塗炭不論,這也許是一種正常的社會進步呢。”

  成鍾心裏忍不住這樣想。

  其實成鐘不完全瞭解,哪一次深刻的社會變革和進步不是伴隨着生靈塗炭呢,這是大自然“物競天擇、適者生存”的嚴酷法則在人類社會的集中體現。

  “大哥,沒想到您……這麼看得起我,真的趕來了,這是……我長這麼大最高興的……一件事。

  您這樣一路跑過來,一定累極餓極了,咱倆先喫飯再喝酒說話,好不好?”

  小混混忍着腹中飢餓,禮貌地舉手讓着成鍾。

  “好啊,請小二哥再加雙碗筷,咱們一起喫,今天心裏高興,這頓飯我請客!”

  成鍾答應着小混混,又含笑招呼小二道。

  這是他的一貫作派,無論到了哪裏,對所有人一視同仁。

  在他的眼中,人只有品行好壞之分,沒有高低貴賤之別。

  他的這種觀念,甚至擴大到與動物打交道上。

  這是他心胸開闊的具體體現,也可以說是一種少見的、極爲可貴的觀念和品格,是他一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  正是這種胸懷氣度,讓他結識了雪裏紅,一出門便把趙英、張曉寧等人籠絡爲好朋友,甚至籠絡住了徐守君,直到狼域中收伏了高歌行那樣的奸細。

  就連小混混這樣卑微的人,他都誠心誠意交朋友。

  當然,他也不會把小二隻當作飯館的夥計。

  小二見成鐘的目光十分誠懇,便不再推辭,破天荒地坐上桌子同客人一起喫飯。

  桌上擺着幾個大盆,有肉有菜,還有少量的主食饅頭。

  可能是,隱祕部落也像藏人部落一樣,偷偷種植了一些糧食作物。

  開喫之後,才感覺強烈的飢餓感襲來,再沒有什麼生份和客氣,只顧“呼嚕呼嚕”地往嘴裏填東西,有時吞嚥不及,便不斷把腮幫子撐得鼓起來。

  三人年紀相仿(當然地球年齡和狼域年齡需要折算),都是少年人,自然沒有成年人之間那種虛假和客套,只喫得盆底朝天、肚子溜圓才停了下來。

  飯後,小二去後堂收拾碗筷,成鍾和小混混小口喝酒,小聲說話。

  在徹底瞭解了小混混的身世經歷之後,成鍾也將自己的姓名和簡要情況實言相告。

  成鐘不是個輕率的人,在講出實情之前,他已經斷定,就算是小混混幫不上忙,也絕對不會成爲自己的敵人。

  “嗯,成大哥,不瞞您說,其實您講的我早有預料,但是說實話,對於‘飛龍幫’的死活我一點都不關心。

  憑大哥的爲人,剷除‘飛龍幫’,是給隱祕部落的老百姓更大的自由空間,我舉雙手贊成。

  能結識大哥,小混混三生有幸。

  若是大哥不嫌棄,我願鞍前馬後追隨,並沾大哥的光,像模像樣地做一回人!”

  聽成鍾講完,小混混當即毫不猶豫地亮明瞭自己的態度。

  老實說,小混混並沒有多高的認識水平,也無法分辯成鐘的行爲是否正義。

  他之所以自一見面就想追隨成鍾,完全是出於對他的敬佩和信任。

  換句話說,是由於成鍾出類拔萃的個人魅力,吸引了小混混,讓他堅信,跟着這樣的人絕對沒錯。

  其實,回顧人類歷史,多數是像小混混這樣的人。

  他們無力也懶得去分辯是非曲直,只是選擇自己信得過的人,跟着他走而已。

  只要跟對了人,根本不用愁能不能飛黃騰達。

  只要站在風口,“雞毛也能飛上天”,說得正是這個道理。

  總之,成鍾和小混混相談甚歡,大有相見恨晚之意。

  “小混混,以後要幹大事,常在人前行走,你這名字可不夠響亮啊!”

  成鍾微笑着說。

  “遇到大哥,是我的幸運和福氣,請大哥爲我賜個名字如何?”

  小混混雙手抱拳道。

  “既如此,讓我想想啊。

  《水滸傳》一百單八將中,有個鼓上蚤時遷,能飛檐走壁,善偷富濟貧,與你的長相本領最爲相似,我想從他那裏取個‘鼓’字。

  咱兄弟二人情投意合,我姓“成”,可借你一用,合起來便是‘成鼓’。

  成鼓與成鍾,齊心協力,豈不是鐘鼓齊鳴,多麼喜慶啊。

  哈哈,不知老弟意下如何?”

  這成鍾真是不凡,就這樣邊想邊說,短短兩分鐘,已爲小混混起了個響亮的好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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