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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9】最大的痛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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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十五年,事發當天,東子未滿十六歲,他人生的第一個十五年到此結束。

  十五年,另一個十五年,是他未來的人生,這十五年他將在監獄裏度過。

  這起案子轟動了全鎮,有人直接將東子上升到欺師滅祖的程度,況且被他所殺的人還是校領導,認爲不判東子死刑簡直不足以平民憤。也有人認爲這次量刑太重了,東子是個未成年人,而且是未滿十六歲的那種,不應該接受如此之重的刑罰,十五年就等於毀了他整個青春。

  我想去見東子最後一面,被釋永遠師傅關了禁閉。

  判刑之前,警察來找我問過話,問的都是東子作案前的具體情況,還問我東子有沒有什麼異常,我把我所知道的如實回答。但街坊四鄰們不這麼想,他們私底下議論我是東子的幫兇。因爲這個,釋永遠師傅覺得很沒面子,他叫我少管閒事,堅決不讓我去探望東子。

  我唯一能做的,就是寫了一封信,託東子的表哥轉交給東子。

  不久之後,學校爲此舉行了學習法律的活動,主要是教育孩子們打人殺人都是不對的,據說是教委領導認爲我們學校的法律意識太薄弱了。

  在這次活動中,東子成爲了反面典型,每個老師都以他爲例子進行痛批。

  但在學生心目中,東子是個英雄,甚至是一個改變了命運的偉大人物。

  本來在此之前,這所學校初一到初三都得上晚自習,因爲苟日德被刺事件,校方取消了晚自習。直到兩個月後,由於初三的課程實在太緊了,學校規定初三開始晚自習,初一初二依然不用上晚自習。這導致許多初一初二的學生對身在牢獄中的東子歌功頌德,正是這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,讓他們從某種程度上免除了被應試教育蹂躪的命運。

  東子沒有給我回過信。

  對那時候十五六歲的我們來說,十五年,就是我們的一生,就是永遠。

  我漸漸將他遺忘。

  我以爲自己再也不會見到他。

  事實證明我錯了,時隔十五年之後,我見到了他。

  由於表現良好,東子提前一年出獄。他花了大半年時間來適應這個世界,當年他進去的時候,連翻蓋手機都是稀罕玩意兒,現如今連小孩子都用ipad了。當年就有人預言說,像東子這種殺伐果斷的人,出來後一定是個人物,這個預言頗有先見之明。

  現在的東子在做傢俱生意,混得還不錯。

  按照小說電影裏的套路,東子出來後應該爲當年的事懺悔,爲逝去的青春惋惜。只可惜現實生活終究不是小說電影,東子沒提當年的事,也沒表現出對當年那件事有什麼後悔的地方。他說他唯一後悔的,就是沒好好讀書。

  東子看上了一個姑娘,但是那姑娘沒看上他。最扯淡的是,那姑娘並不介意東子坐過牢,她介意的是東子連個高中畢業證都沒有。這讓東子感到無限悲傷,他改變不了這樣的現狀。

  東子的故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,人類的痛苦往往不是別人帶來的,而是因自己而產生的,這種痛苦往往是因爲無法改變現狀。

  生活中有太多這樣的例子,比如我,我曾經的願望就像歌裏唱的那樣:曾夢想仗劍走天涯,看一看世界的繁華。我在夢中常常看見自己是一個翩翩少年,御劍而來,乘風而去。而事實上我早已不是少年,頂多豁出去走一走天涯,真要帶一把劍肯定過不了安檢……我最終沒能改變這個現狀。

  比如我在大叔總動員認識的朋友老王,那個眼鏡兄一直傾慕王祖賢,他做夢都想娶王祖賢,而事實是他從沒親眼見過王祖賢。假如他有億萬家資,王祖賢早就在他牀上滾來滾去。可惜他沒有億萬家產,所以他無法改變現狀。

  再舉一個最普遍的例子,在很多傷感或者裝傷感的言情小說中,男主角大學畢業的時候,女朋友一定會跟一個開奔馳的男人跑掉。曾經我也痛恨這樣的女朋友,後來我在想,如果男主角自己有一輛奔馳,結局會怎麼樣?其實很多結局早已註定,書中男主角的悲劇,只因爲他從沒去改變過自己的現狀。

  回頭想想,做**絲其實很幸福,把失敗的責任推在高富帥身上推在整個社會身上就行了,還可以理直氣壯的怨天尤人。

  而當一個人拒絕做**絲,就得理智的去思考,然後赫然發現,有些事情失敗的原因,不是別人不夠好,不是這個社會不夠好,只是因爲我們自己不夠好。

  我們最大的痛苦,來源於對自身無能的憤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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